律师解析:在哺乳期办理离婚时,通常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是以跟随正在哺乳的母亲生活为主要原则的。 然而,倘若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,那么子女就可以跟随父亲生活: 其一,母亲患有那种长期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,或者是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,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; 其二,母亲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却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,而父亲又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; 其三,由于其他一些原因,导致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。 另外,要是父母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,决定让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方生活,并且这种情况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任何不利的影响,那么也是可以准许的。 总而言之,在哺乳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,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来进行判断,不能单纯地规定在几岁之前就必须把抚养权判给女方,而是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做出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决定。 |